关于整治校园机动车、电动车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近期,校内各类车辆违规现象比较普遍,严重影响校园正常秩序,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,保卫处即日起对高台校区、新泉校区校园内各类车辆违规情况进行清理整治。
进入校园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1、进出校园的机动车、电动车必须配合警卫安保人员的检查及指挥。
2、进入校园车辆实行一车一证,伪造、涂改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的予以没收通行证,并取消校园通行资格。
3、校园内机动车、电动车限速10km/小时以内,严禁超速行驶。
4、校园内禁止鸣笛、高声播放广播、音乐。
5、机动车、电动车在校园内文明行驶,自觉礼让行人。
6、机动车、电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位置,严禁乱停乱放。
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挂校园网通报,对拒不整改的,车辆信息将录入门禁系统黑名单,禁止进入校园,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。望各单位主管领导立即传达到所有教职员工,要求大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,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喀什大学保卫处
2019年1月27日